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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

发布时间: 2016-11-15 11:48:43   作者:sjc   浏览次数:

根据学校2016年审计工作计划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依据《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——经济责任审计》(陕教审办[2016]5号)及《西安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西石大审[2016]6号)文件的规定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6年11月14日起,对学校原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倪振文同志任职期间(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)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,重大事项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单位和年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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